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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心情 日記內容
2011-03-25 1。不要強迫你自己忘記 失戀的時候,不要強迫你自己忘記。 心理醫生也說:即然無法忘懷,就一直記著了。 為什麼一定要強迫自己忘記呢? 到該忘記的時候,或者這個事件的生命使命完成之時,你自然會忘記的。 越是強迫自己忘記,那麼也許記得的越清晰。 2。想哭就痛快窟一場。記得不要揉眼睛 你一定很痛苦、很委屈、很不舍。 那麼,不如找個沒有人的地方,痛痛快快哭一場,大聲哭出來。 但是,你要記得,不要揉眼睛,不要帶著紅腫的眼皮去上班(上課)。 你失戀了,那個人不再愛你了,就算你要等他(她)回來你身邊,有用嗎? 他(她)心理想跟誰在一起,(他)她心裡不在你身上了 傳到最愛的人身上 你懂嗎?   你要更要自己愛自己 3。不要把朋友當成情感的垃圾桶 失戀了,當然想找人傾訴一下,但很多時候,傾訴只能輕微地緩解痛苦,卻不是解決問題知道,所以,失戀的時候千萬不要沒完沒了跟朋友抱怨,這樣做損人不利己。 沒有人會喜歡一個把自己當做情感垃圾桶的人。 你已經失去了愛人,千萬不要因此在失去你最好朋友。 你的朋友會擔心你做傻事,它們是你的好朋友。
2010-04-07 糾纏,充其量只是延長暫時擁有的時間。 唯有放手,被負的那一方,才會有真正得自由。 感情走到最後,如果一定要分手,就該灑脫,因為,苦苦糾纏是不會有結果的。 正如同相愛是兩個人的事,分手也該是雙方共同接受的決定。 經過多次感情歷練的人,有朝一日一定要恍然大悟==>相愛,和分手一樣,都必定是 「兩情相悅」的事,兩個人都同樣覺得這樣做對大家都好。 愛情剛開始的時候,暗自裡單戀一個人,絕對是痛苦的。 愛情走到結束的時候,其中一方不肯放手,苦苦糾纏,更是痛苦 ! 貶低了自尊、傷透了心,留下萬劫不復的創傷。 用盡所有的力量,看著挽不回的情愛,越走越遠,才知道什麼叫做「情何以堪」。 交往多年,他覺得她配不過,於是理性的提出分手,她問了千百次:為什麼? 為了不傷她的自尊,他回應了各種理由,可是沒有一項是真正的原因。 越是編理由,越不容易令她死心。她越是不肯死心,越想糾纏到底。 至少,再多陪陪我,哪怕只有一個晚上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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