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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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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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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愛情傷了又傷!原來我是傻瓜!」從事服務業的卅三歲林姓女子十七日向瑞芳分局泣訴遭詐騙經過。她拭淚說,「一百萬元存款被騙光了!人財兩失,好不甘心!」警方調查,卅一歲無業男子楊子傑九月在MSN戀愛交友網站搜尋林姓女子部落格。楊某點選網頁「寄電子郵件給她的」按鈕鍵,寫信給林女,自稱印尼華僑李聿文,在國外取得碩士學位,返台任金控公司主管。而林女部落格照片氣質不凡,深深吸引他,希望找個交心的異性。兩人互換網路即時通帳號,多次閒聊,即相約見面。楊某胖又額頭微禿,林女錯愕下,本想打退堂鼓,但楊某不死心,溫馨接送林女,還偕林女看海,感動渴望愛情滋潤的林女,同意成為男女朋友。交往後,楊某謊稱擅長期貨操作,從沒虧過錢,慫恿林女贖回在銀行投資的十多萬元基金,交由他投資期貨,充做結婚基金。楊某得了便宜還賣乖,獲悉林女積欠多家銀行卡債,騙稱其母不喜歡媳婦欠債。林女向林母借了七十萬元,由楊某開車載著林女在三重街道繞圈,拖延至下午三時卅分銀行即將打烊前,才赴銀行,將巨款存入楊某帳戶,還說,「過幾天再幫忙到銀行繳卡債。」今年十月,楊某鬼扯家裡要拜拜,想給神明買金條,偕林女到金子店,持林女信用卡刷了三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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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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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一名年僅17歲的少女因為積欠網友1萬元,被對方騙到酒店去上班,沒想到因為拒絕賣淫,慘遭毆打,甚至被從4樓丟下,摔到左腿骨折,全身重傷,警方28日據報一舉逮捕4名嫌犯到案。
桃園一名少女誤交林姓網友,對方不但騙她到酒店上班還當起她的「經紀人」,後來因為自身債務問題將她「轉手賣出」,少女就這樣從酒店小姐成為應召女郎。但是因為不肯賣淫,她多次嘗試逃跑,每次都被「雇主」帶回,並毆打教訓,第4次逃跑失敗,嫌犯們更將她從4樓的住處往下推,造成身體多處骨折,還有殘廢的可能。
少女被推下4樓之後,躺在地上奄奄一息,還好路人經過將她緊急送醫,才救回一命。警方在了解案情之後,28日展開逮捕行動,將林姓網友、黃姓酒店經理、江姓酒店負責人等4人逮捕歸案。像這樣少女先是蹺家之後進入酒店,接著被迫賣淫慘遭毆打的例子屢見不顯,警方呼籲上網交友千萬要特別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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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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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一名國二女生在網路聊天室認識一名在花蓮賣豬肉的林姓網友,上月相會,遭到性侵,還被拍裸照,事後網友給她一個紅包補償,內裝一疊2萬元鈔票,未料竟是玩具鈔,警方查辦,把林嫌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被害國中女生才14歲,今年暑假透過即時通與聊天室,認識一個自稱是「豬肉攤小開」的30歲林姓網友,上網交談3個多月,上個月林姓男子約她到花蓮玩,女國中生依約搭火車前往,林姓男子開車載她到風景區遊玩後,傍晚將她載到汽車旅館性侵,掏出一個紅包,沒想到竟是只印一面的千元券玩具假鈔,總共20張。
她被性侵又被騙,難過不已,原本個性活潑外向,變得沈默恍神,裝玩具鈔的紅包一直放在書包裡,不敢丟也不敢亂放,家長與老師都發覺她言行有異,10天前,導師與她懇談時,發現女學生書包裡紅包與玩具鈔,追問之下發現此事,向家長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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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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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歹徒以租屋為由,詐騙屋主不動產所有權狀、身分證正本資料後,冒名向地政事務所就其承租房地,設定高額抵押權。北市地政處提醒民眾,妥善保管個資,勿使歹徒有機可乘。
台北市政府地政處今天指出,包括權狀,以及身分證件正本、影印本都應妥善保管,不要任意交給他人閱覽、使用或保管。如果需要瞭解有關產權相關資料,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核發第二類產權登記謄本。
地政處表示,如萬不得已,需提供影印本予他人時,應自行影印,不宜將正本交給他人影印,以免真正權狀或身分證被調包,拿回假權狀或假身分證;影印本上應註明僅供指定用途使用,不得作其他用途,以免被挪為他用。
地政處提醒,證件萬一遺失,應儘速向原核發機關申請補發,維護自身權益;若是身分證遺失,應本人立即前往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掛失,或向戶籍地戶政事務所以電話辦理掛失,或可憑自然人憑證上內政部網站辦理掛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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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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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綜對網路遊戲非常在行,一對分別就讀高職、國中的林姓姊妹,常向他請教玩遊戲技巧,他疑因缺錢花用,竟利用姊妹信任,分別借得帳戶與手機,拿來詐欺想買網路貨幣的玩家一萬多元,警抽絲剝繭,才知是李在幕後裝神弄鬼。一名吳姓少年上網向人購買網路虛擬貨幣「哈幣」,匯了一萬一千元,對方卻始終不把哈幣匯到他的遊戲帳戶,反傳來「對不起,我真的不是有心要騙你的錢,是因為欠債才逼不得已」的簡訊,吳憤而報案,希望把錢討回。警方調查發現,少年匯款帳戶是匯到目前正就讀高職的林姓少女的銀行帳戶,而歹徒指示少年匯款利用的門號,則是登記林女妹妹所有,懷疑是姊妹一同網路詐欺,約談姊妹到案說明。林姓姊妹被警方約談十分害怕,表示兩人不敢詐騙別人,但姊姊的帳戶、妹妹的手機,最近同時被在網咖認識、指導她們玩網路遊戲的師父「小綜」借走使用,但是現在「小綜」不再出現在網咖,也不曉得該怎麼找到他。少年也供稱,當初騙他匯錢的人是男性,警方抽絲剝繭,逐漸得知事情真相,調閱網咖監視器,過濾得到「小綜」的機車車牌,得知小綜就是李光綜。李嫌到案後,姊妹大呼「信錯人了」!但李嫌卻對於指控統統予以否認,警方依據證據,顯示是李嫌想讓姊妹一起背黑鍋 |
2008-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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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良報警說,十一月廿日下午三時,他駕駛公車從台中火車站出發到烏日,陳淞恩上車坐在他後方,藉詞搭訕;「陳說我的名字筆畫不好,最好改一改」,還說能幫忙以宗教儀式祈求改運。
他指出,陳還向一名乘客說:「你不能替人擔保,保愈多賠愈多。」那名乘客回應「測得真準」,陳又說:「我能通靈,算你遇到貴人,我可以回家幫忙作法改運,只收三百五十元。」當場有四人掏錢請求改運。他沒帶錢,相約廿一日中午在台中市東區萬和宮見面。
林冠良廿一日騎車載太太赴約,陳淞恩說已做了一萬個金箔製香袋護身符,給有緣人結緣,改運要回家做法事,然後在媽祖前禱告一番,再用大拇指在林冠良的額頭壓一下。林太太則向陳索取八個護身符,一個一百元,陳還索取改運燒金紙四千三百元,但未給護身符就先走。
林冠良事後覺得可疑,且接連幾天開車時都聽乘客說遭相同手法騙錢,他不忍見台中客運班車被當成詐財班車,決心揪出陳淞恩送辦。
為了不讓陳淞恩認出,林冠良前天特地把長髮剪短並戴帽子。前晚六時許,林駕車經台中市進化北路站,又見陳上車坐前座;他不動聲色,直接把車開到市警一分局繼中派出所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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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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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手法又翻新。全省多家彩券行最近遭歹徒上門以佯稱要買彩券為由,詐騙金融帳戶帳號犯案或是以金光黨的手法,調包彩券。刑事局廿四日表示,年關將屆,許多公司行號會採購彩券當成尾牙獎品,詐騙集團藉此向彩券行詐財,呼籲業者及民眾多注意。警方說,在台北市賣彩券的張姓男子,日前遇到一名年約廿、卅歲的男性歹徒,向他誆稱公司辦活動需要買一本五十張的刮刮樂,但因為沒有帶錢,會通知公司會計匯款給他,張某便將自己的銀行帳號提供對方。
張某隔天發現帳戶內果然進帳一萬三千元,當對方再度上門時,他便將彩券和多付的三千元,一起交給對方,沒想到,兩週後,警方通知他帳戶涉及詐欺,他才知道所謂的進帳,原來是民眾被詐騙集團詐騙的匯款,痛罵歹徒連做小生意的也要騙,還讓他遭警方查辦,實在太沒良心。在台中賣彩券的陳姓男子,日前遇上一名配掛某人壽公司識別證的上班族,上門要買「璀璨鑽石」、「賽車高手」兩種彩券各四十五張、共一萬八千元,對方並拿出兩個牛皮紙袋,要陳某把彩券一張張拆開後,裝入袋內並用釘書機封口,做為公司摸彩之用 。該名男子隨後請老板找一個較大的提袋裝兩包彩券,當老板低頭到櫃台下找提袋時,歹徒趁機掉包 |
2008-1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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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補習班英文名師的劉裕昆,退休十四年來不論投資什麼都慘賠,且一再上當,五棟房子賠光了後,去年底他僅有的五萬元,又在「菜渣變黃金」詐財案被騙走;也許是財去人安樂,昨天應訊時還安慰其他被害人說:「活著就有希望!」台中市赫普生技公司謊稱有生產有機肥料的高科技,可化菜渣為「菜金」,涉嫌以老鼠會方式騙人投資,主嫌歐陽欽松等人上月落網,檢警凍結六十五個帳戶共近億元資金,分三梯次傳喚一千二百名被害人調查,台中地檢署四名檢察官昨天率廿多名刑警同步偵訊。昨天到台中縣警局製作筆錄的上百名被害人,多數人愁容滿面,有人提到詐騙集團就生氣怒罵,七十八歲的劉裕昆反而去安慰旁人。劉裕昆說,他是高中英文老師退休,退休前曾在台北補習班兼差教英文,收入好加上省吃儉用,存下大筆積蓄,後來又到台中縣擔任英文老師,並陸續在豐原地區置產,買了五棟房子。他在六十四歲時離開補習界,聽信朋友之言,陸續投資房地產、美容產品和蘭花事業,未料投資對象都無預警「倒閉」,每次投資都血本無歸,雖懷疑被騙,卻求償無門,只能認賠。劉裕昆賣掉五棟房子,又招互助會,還是不能還清債務,不得不兼了二份工作;他白天到砂石廠當鏟砂工人,晚上到建築工地看工地, |
2008-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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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還沒發,已經有詐騙集團用來行騙。雲林地區有婦人接到詐騙電話,對方謊稱是郵局人員,表示要直接匯3600元到她的帳戶,驗証消費券發放程序,還要她到提款機前,按照指示操作,幸好婦人沒有金融卡,向對方要求隔幾天再辦,她將這件事情告訴子女,才發現是一場騙局。消費券怎麼發?由哪些單位發?政府還沒定案,不過詐騙集團腦筋動得快,已經利用消費券,當做詐騙的新名目。受騙婦人:「很可惡,連這些錢都要騙,欺負老人家什麼都不知道,不識字,一定要他幫忙辦理,說老人家行動不方便,他幫忙辦,就這樣被騙了。」 雲林地區傳出,有人接到自稱郵局行員的電話,表示自己負責發消費券,為了減少民眾排隊的麻煩,要直接匯款,藉此騙取民眾的帳戶和個人資料。 承辦警員:「目前大部分是透過電話,ATM操作的方式詐騙,另外有時候冒用公職人員登門造訪。」 詐騙集團還會利用民眾貪圖小利的心態,謊稱透過他們的指示,可以先拿到3600元,其實都是一場空。警方強調,消費券不會用現金發放,更不可能直接匯到帳戶,民眾接到類似電話,記得打165反詐騙專線求證,千萬別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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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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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發生一樁假冒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人員,詐騙被害人財物案件,嫌犯以「亂槍打鳥」方式,選定年長之被害人,以電話方式謊稱及騙得被害人之信任,逕而詐騙財物,中壢分局內壢派出所警員吳瑞橋、洪瑞鵬於日前上午接獲勤務中心通報,在桃園縣中壢市忠孝里有人接獲詐騙電話,員警趕往現場。員警在現場發現古姓被害人接獲詐騙電話,不明男子自稱內壢郵局人員,向古女詢問剛剛是否有委託他人代為領錢,因剛剛有一名至郵局拿存摺跟印章提領現金之男子又馬上離開,古女向該郵局男子表示並沒有委託他人至郵局提領現金,然後問古女是否有在台中太平有開戶,然後又電話轉給一名檢察官向古女說明,因為該戶涉及一件刑案戶頭裡面有3百多萬不法所得,已經在法院審理。為了證明古女沒有涉案,必須將在郵局內存款175萬提領出來前去法院做公正,因古女不知道如何前往法院公正,避免遭他人對古女提出賠償,經由檢察官向法官請示後表示會派人員來帶領古女去法院公證,雙方約在中壢市郵政總局見面,並要求古女不得向第三者說明以免影響辦案,經本所員警吳瑞橋勸阻並告知其手法為詐騙,被害人古○蓮才恍然大悟,員警並護送被害人將現金175萬存入郵局。家屬知道其事,表達萬分感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