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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看『∼金不敗∼』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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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心情 日記內容
2008-10-12 真愛是沒有欺騙... 面對真愛之前..要先對自己誠實.. 愛情 讓我們學會偽裝..也懂得還原 .. 若想要長久擁有愛情而不任其褪色.. 必須在偽裝與還原之間誠實地面對自我.. 並且把握每一次可以改變的機會..
2008-10-11 回憶.. 曾經的曾經.. 都是過去式.. 只是有點殘缺.. 像只咬一口的蘋果.. 被丟在不顯眼的角落.. 傾聽自己內在的聲音.. 一生之中...有多少點點..滴滴.. 是甜的~是苦的~是酸的~是辣的~ 命運~選擇了第一杯~ 你想一直喝下去嗎~還在抱怨為什麼那麼苦澀? 卻忘了自己可以選擇第二杯的味道~
2008-10-10 提昇網路素養 多一分尊重、少一分糾紛 更新日期:2008/10/08 17:44 特約記者 薛怡青/台北報導 網路當初之所以興起並廣受到大眾的喜愛,是因為這是一個每個人都可以發表意見的地方,在某些非民主國家媒體或言論是被控制的,也使得網路這個能恣意發表想法的空間成了網民們的最愛,再加上在網路上可以不用真實身份、以匿名、代號等方式展現,甚至你可以扮演與現實生活中完全不一樣的人,都讓網民們深深著迷。 但也隨著因網路不受限制的自由,以及「分身」的匿名特性,網路瞬間成了人們發洩情緒的出口。很多網友誤以為「因為別人不知道我是誰,所以我可以盡情的罵」,警政署資訊室主任李相臣就曾經在一場座談會中表示,網路警察最不願意辦的就是誹謗。 在網路上公然侮辱或毀謗的言論,可能涉及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及第310條毀謗罪,而且在民事方面是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名譽),因此被害人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 畢竟,網路上所發表出去的言論不像媒體刊物可能經過縝密的審核制度才發表,就算報章媒體若涉及不實報導或毀謗與侮辱性言論,一樣也都是會挨告處分,網民們應該更多一些尊重。
2008-10-09 曾經哭過.. 才知道痛.. 傷過..才知道傷痕.. 其實還沒痊癒.. 傷過的傷口.. 再次受傷.. 才知道..原來傷痕一直都在.. 哭過..才懂得.. 一切的傷..撕裂過.. 才更痛.. 心的傷..永遠都附合不瞭.. 深深的,..留下一道傷口.. ==不要再灌水 ㄌ==挖就拍命ㄝ===
2008-10-08 最感人情話 如果這一生我們愛不夠,來世必能長久....:39.55% 我愛你這三個字無法訴說我心底喜歡你的程度唯有深深的一吻一個擁抱才足以表達對你的愛:28.06% 讚美你長明不晦的光燄!像天使明眸,將我守護,峙立在我和暗夜之間,親近、溫婉、清輝永駐。:13.72% 我今生最大的奢望就是:天天和你在同個盆裡洗腳.平淡相守到老--老到我們哪也去不了.:10.79% 不要忘了我們一起走過的橋!:5.79% What is there to think about. What is troubling you, honey.:1.11% 你年紀多大也沒有關係,我也會老的。:0.78%
2008-10-07 最近為了一件事情.... 搞得心情真的很糟糕... 想著為什麼人在長大之後... 就容易變得因為自己的慾望跟利益... 而厚顏的說出或做出傷害他人的事情...
2008-10-06 一個人不懂兩個人的快樂.. 兩個人不懂一個人的寂寞.. 我們總在完美中找尋不完美.. 何不在不完美中找尋完美ㄋ.. 或許這樣會快樂些吧.....
2008-10-05 公會合併之後.. 第一次一起打拼.. 希望都能有好成績.. 加油...
2008-10-04 公會合併之後.. 第一次一起打拼.. 希望都能有好成績.. 加油...
2008-10-03 一位網友的故事.. 看ㄌ感觸很多.. 分享給大家看看.. 一位受傷的女孩.. 漫長的情路 讓他.. 一股腦跌進感情裡.. 悲傷的網誌一篇篇.. 大綱脫不了男主角.. 空蕩蕩的小套房.. 等不見他的歸來.. 聽不見她的腳步.. 感受不到熟悉的體溫.. 只給了...一堆謊言.. 一團謎題和一把利刃.. 刺破割破她受傷的心.. 多麼悲傷 多麼... 哎呀~~~不會形容!! 總之...她說對了一句話.. 【多愛自己一點】 把愛留給自己.. 因為他已不配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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