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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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請假人員"無論後來有沒有時間打會戰"多無資格再上戰場!
因為 → 【不准許有人故意用請假為理由"後來看到公會可能會得名拿獎金時才要出來打滿場數"分一杯庚】
※公會戰開始到結束《一律禁止》任何家人向公會家人要吃紅金或借款"如被會長發現"會戰完踢出公會。
↑..因為這樣會影響雙方面牌運變差。
※本會罰款項目明細※
(1) 會戰前"無請假"未出戰【罰2萬】
(2) 公會戰未打滿40場以上【罰2萬】
(3) 斷線1次【善可原諒】但必須自行排除再斷線ㄉ可能性。
(4) 斷線2次【罰2萬】
(5) 斷線3次【罰5萬】包含強制禁賽。
本公會規定"全體會員負分不得超過50分"超過者懲罰如下..↓
(6) 負51至60分【罰2萬】
(7) 負61至70分【罰5萬】
(8) 負70分以上人員"示同故意搗蛋犯規"會戰完加入黑名單直接踢出公會"永不錄用。
↑..以上規定全是為ㄌ必免損失公會戰總成績"不得不這麼做"如有冒犯請原諒。 |